食药监许函[2010]463号 有关单位: 为规范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工作和保健食品终止申报工作,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我司起草了《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保健食品终止申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,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。 联 系 人:胡培丽 电 话:010-88331118 传 真:010-88374394 电子邮件:wangtz@sda.gov.cn 附件:1.《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 2.《保健食品终止申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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